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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228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7-10-09
标题 关于社会保障房的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我想问一下2017年第四季度社会保障房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外打工的可以让别人代为申请吗?如果不行,可以网上申请吗?
回复人 住建局 回复日期 2017-10-18
答复内容       关于群众留言询问保障房申请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县目前廉租住房已无房源,有申报意愿家庭可对照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县城规划区内常住户口;2、申请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县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18698元)以下;3、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4、申请前5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虽转让过住房,但住房面积达不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5、同一户籍上的多个核心家庭可以分别申报,但申请家庭成员不能重叠;6、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在工作时间到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本人持户口本及身份证进行申报,经审核合格后列入住房保障对象并发放廉租住房补贴。以后如有房源,可按当时分配方案执行。
      另外,我县尚未达到网上申报条件,如本人行动不便或重大疾病可委托他人办理,如有不明事项也可拨打电话5890648咨询。